今年5月以来,随着西安市的房价不断飙升,西安市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12月1日起,凡具有开发经营资格,经批准在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并准入市场销售的商品住房和非住宅房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企业,其销售价格须进行备案……
这一措施的实施就是通过对价格的抑制,使更多的人能买到房子。但是,随着价格的备案,能否真正抑制房价上涨?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等纷纷加入其中。
房价到底谁说了算?
“今年西安的房价就像脱缰野马,一天一个价,让人心惊肉跳。”在高新区购房者的李先生向记者说。房价的飙升引起了西安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2月1日起,西安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据了解,此次实行的明码标价中,商品住房和非住宅房屋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备案的销售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西安市物价局核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企业填报项目销售价格资料信息后,在西安价格信息网进行公示,由西安市物价监督检查局监制项目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牌,并依此为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子的价格实际上还是由开发商根据项目的开发成本和合理的利润来构成。管理部门的核实只是一个环节,只能起到监督作用。”南郊的高先生对开发商的明码标价仍然存在质疑。“即使开发成本确定了,但市场供求状况却是无法量化的,因此明码标价只是一种形式,它便于消费者明白地看清不同房子的差价,给自己交定金一个判断的依据,但对销售不会有本质的影响。”
“按照经济学原理,价格肯定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如果说开发商把房价标到8000元/平方米,但市场根本不看好,没人买的话,那么明码标价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说,“商品房买卖多是市场行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明码标价只是一种形式,左右不了房价的涨跌,对购房者来说,实际意义不大。如果大家非要较真,明码标价只是开发商把价格从内部转到公开,对房屋销售并没有什么影响。”
在采访中,很多人都在问一个问题:“房价,到底由谁说了算?如果简单的用明码标价就能解决房价上涨快的问题,那么市场会是什么样的?”
监管如何才能有效?
记者在西安价格信息网上看到,目前已标价的开发商达到9家。相信还会有很多开发商将价格进行公示。在已公示的价格中,大部分均价已达到5000元以上,最低的也在4700多元。这些价格公示后,如果监管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
一些开发商对销售价格公示以后,因正常销售产生的价格波动,公示价格该如何合理调整关注较多。他们提出这样一些疑虑,如果一房一价一标准执行到底,对于先期购房的客户而言是不太公平的。在市场经济下,物业应该有正常的升值空间,价格也有正常的波动;其二,开发商如果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会将房源化整为零,分很多期推出来,每期的房源少了,客户的选择就少了,而且,大家争相购买必然会推高后续房价;其三,有些公司,可能会一次性就把价格订到高位,给自己留条后路,但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其四,如果对于公示价格的有效时限没有合理的考量,开发商今天这个价,明天那个价,只是每天变换公示牌就算公示的话,价格公示就有点流于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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